一、调剂规则
(一)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
(二)调剂考生需同时满足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调剂要求。
二、调剂条件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三、遴选原则
(一)复试考生遴选
学院在满足调剂规则和调剂条件的考生中,按初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参加复试且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考生初试和复试加权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
(二)复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之后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有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调剂复试时间和方式
(一)调剂时间
第一次开通调剂系统时间为2023年4月6日0点,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不低于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二)复试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平台采用“腾讯会议”。
五、调剂复试内容
(一)复试内容
1.外语水平测试(网络远程复试)
2.专业知识(网络远程复试)
3.综合素质测试(网络远程复试)
(二)其他复试内容
同等学历考生需进行同等学历相关科目加试。
六、调剂流程
(一)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公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
(二)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三)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
(四)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五)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并同意待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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